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山東師道教育科技集團研學旅行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
第二條 宗旨:在本院理事會領導下,廣泛團結國內外相關專家學者,研究探索研學旅行和相關交叉科學,宣傳現代管理思想,為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研學旅行事業努力工作。
第三條 指導思想: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指導下,以打造中國研學旅行高端智庫為己任,這既是歷史的職責,又是現實的職責與使命。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建設有中國特色智庫的部署,精心組織智庫課題研究工作,開展學術研討,承辦干部管理培訓工作,組織編寫具有中國特色的研學旅行教材,撰寫高質量的優秀論文或研究調查報告,為國家、企業、社會團體領導決策或管理工作提供咨詢服務,不斷提高我院在社會上的學術地位。
第四條 學風: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以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現代科學技術實踐相結合,不斷提升中國研學旅行的學術水平,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實現中國夢服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管理
第五條 研學旅行研究院院長辦公會議是研學旅行研究院的決策機構。研學旅行研究院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常務副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和若干名委員組成。
第六條 研學旅行研究院實行集團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由長期從事研學旅行與交叉科學研究,且有較高學術聲望的專家學者擔任。
第七條 常務副院長(或秘書長)在院長領導下,協助院長主持日常工作、承辦和處理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做好研學旅行研究院內外協調工作;
2.組織制訂本院學術規劃、工作計劃;
3.組織科研項目、智庫課題研究及管理;
4.組織籌集科研經費及管理;
5.負責學術委員和特約研究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研學旅行研究院內部機構設置和行政管理工作及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獎懲;
第三章 業務范圍和發展目標
第九條 從事研學旅行理論研究和相關交叉科學研究,促進研學旅行事業發展。
第十條 指導集團各直屬單位開展學術交流、研討和管理培訓工作。本著政、研、企、學相結合原則,服務研學基地,服務研學企業。
第十一條 面向社會組織開展管理培訓、咨詢和承辦企業或有關國家機構的管理課題研究或調查等業務。
第十二條 整合社會智力資源,吸收國內外優秀專家學者、優秀企業家和院內下屬機構的優秀領導和專家學者擔任研學旅行研究院委員,逐步建立一支德才兼備的學術研究團隊;
第十三條 組織學習研究老一輩革命家和國家領導人的管理思想和領導藝術;
第十四條 辦好《研學內參》等內部刊物;
第十五條 近中長期發展目標:
1.近期目標:做好研學旅行學術、科研組織建設,組建研學旅行課程研發團隊,積極開展工作,努力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務。
2.中期目標:成為政府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知識源、思想庫和智囊團的重要信息平臺,打造10個以上研學旅行精品品牌。
3.長期目標:成為有影響力的政府機關、行業組織、跨國企業、國際組織和非政府國際組織的知識源、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信息平臺。
第四章 學術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十六條 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院規章制度開展學術活動,確保誠信度和公信力。
第十七條 遵循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學術活動規則;倡導嚴謹的學風和寬容的學術風格,提倡“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在開展學術活動中,相互尊重,相互學習,取長補短。
第十八條 本院成員的個人學術觀點只代表本人,并不代表本院或本院下設研究中心。
第五章 經費來源和使用
第十九條 經費來源。集團公司支持;接受社會捐贈;課程開發、學術論壇、培訓、咨詢活動合法收入;其它學術活動等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經費使用:按國家規定用于事業發展、科研經費投入及工作人員的工資、日常辦公費用開支。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本院院長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本院院長辦公會通過之日施行。